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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江山市关于申报2020年度工口人才政策的通知:“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奖励”,新取得特级职业经理人、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1万元奖励

 浙江省江山市关于申报2020年度工口人才政策的通知:“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奖励”,新取得特级职业经理人、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

各企业及人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人才集聚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发〔2017〕25号)和《关于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20〕31号)及相关配套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工口人才政策申报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1.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奖励

(1)奖励金额:每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

(2)申报条件:市内优秀成长型企业、亿元以上企业负责人和5亿元以上企业副总以上在职管理人员(金融银行系统除外)2020年获得国内高校举办的高级工商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证书。

2.工商管理高级总裁(MBA)研修班奖励

(1)奖励金额:每人每次给予一次性 1 万元的奖励;

(2)申报条件:经备案认可,市内小微企业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的副总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亿元以上企业的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金融银行系统除外)于2020年完成一年期以上工商管理高级总裁(MBA)研修班或提高班培训,并获得相应结业证书。

3.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奖励

(1)奖励金额:新取得特级职业经理人、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1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市内小微企业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的副总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国(央)企和亿元以上企业的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新取得特级职业经理人、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的。

4.出国培训补助

(1)补助金额:每人次1万元;

(2)申报条件:市内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小微企业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的副总以上经营管理人员2020年参加省、衢州市统一组织的出国(境)培训或参加经统一备案、统一组织的出国(境)培训,并取得结业证明。

5.企业自主培养补助

(1)补助金额:企业每培养1名博士研究生(职称对应正高)给予企业1万元培养经费,硕士研究生(职称对应副高)0.5万元培养经费;

(2)申报条件:2020年企业在职在聘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获得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或有在职在聘人员获得正高、副高职称,且取得文凭或证书后服务企业一年以上。

6.继续学习深造奖励

(1)奖励金额:博士一次性奖励3万元,硕士一次性奖励2万元;

(2)申报条件:企业在职在聘人员2020年获得教育部正式承认的博士、硕士学位,并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且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协议。

企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奖补所需申报资料详见附件1。

二、民间机构投资高层次人才企业奖补

1.奖励金额:对基金总额3000万元以上的各类民间投资机构,累计投资、我市近三年新注册的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须有3名E类以上人才)超过 1000万元的,可申请投资总额2%的财政补贴,每家累计补贴不超过200万元。创业投资公司落户我市后累计投资于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投资机构负责人一次性20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1)基金总额3000万元以上的各类民间投资机构以公司制或合伙制形式设立,到位注册资本(出资额)不低于 3000万元的各类民间投资企业;以及其他经人才办、金融办、经信局核定的民间投资机构。

(2)创业投资公司注册登记在江山市内,经金融办备案,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创业投资企业。

(3)各类民间投资机构投资我市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资金投入必须持续2年以上。

民间机构投资高层次人才企业奖补所需申报资料详见附件2。

三、企业高管纳税贡献奖励

1.奖励金额:对综合所得3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高管,给予综合所得的地方综合贡献部分100%奖励,每家民营企业每年最多奖励50万元,上市企业每家每年最多奖励100万元。超出限额则每人奖励额度按比例折算。

2.申报条件:

①企业高管是指有助于企业提高竞争力、增强市场占有率的关键性技术和管理人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才(不包括法人代表和股东),且在我市纳税。

②高管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同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企业服务满1年以上。

③高管年度综合所得30万元以上,且近三年无刑事犯罪记录。

企业高管纳税贡献奖励所需申报资料详见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申报须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A4纸正反面制作,申报材料需胶装成册、按序成册(指按照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申请表/推荐表、备案表、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整套电子版材料(含佐证材料)及汇总表(附件4)请备注“项目+公司+姓名”打包发送联系人钉钉。

2.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南三街1号经信局企业科33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姜肖萍,联系电话:4015161。

附件:

1.2020年度江山市企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奖补申报资料

2.2020年度民间投资高层次人才企业奖补申报资料

3.2020年度企业高管纳税贡献奖励申报资料

4.江山市2020年度工口人才政策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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