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着力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有关精神,激发高校技术成果转化活力,近日,省财政厅下达奖补资金2亿元,支持提升高校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加快推进秦创原创新平台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奖补资金按照“服务发展、聚焦薄弱、目标导向、注重绩效”的原则管理,打破传统的资金分配模式,优先与高校横向课题收入、技术成果转让收入等量化指标挂钩,引导高校转变思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技术开展转化工作。在用途上,按照“补齐关键环节短板”的思路,支持高校打通转化链条,提升转化能力。重点用于支持高校与企业、社会资本共建一批实现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的中试基地;依托优势学科、大科学装置、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在全省范围建设或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建设大学科技园;建立专业化机构,或者委托独立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成果转化工作;通过培养、培训以及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成果转化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开展项目筛选,挖掘科技成果转化潜力;改善研究条件,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承担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等重大项目的能力;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聚焦新支柱产业,开展跨学科、跨专业、跨院校联合攻关,实现高校科研成果最大程度的转化。
资金下达后,主管部门逐校确定年度绩效目标,切实做好绩效监控工作,确保目标如期实现。预算年度结束后,高校对奖补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评,主管部门对资金规模较大的高校进行重点评价,评价结果报省财政厅,作为下一年度该项资金分配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省财政厅主动公开了补助资金预算文件和总体绩效目标,推动相关高校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信息公开,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